摘要
职位数量: 8
招聘人数: 8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30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区卫健局《青白江区卫计系统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因第一季度空余岗位5个,本季度共招聘8人。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为院内自主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见《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应聘人员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具体学历、职称、年龄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171.221.225.7:10085/zhaopin/index.html,注册登陆后选择报名岗位填报信息。
五、资格审查
6、考核方式
(一)实践操作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知到医院相关岗位进行为期3天的实践操作。实践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低于80分者,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低于8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单位考核小组实施考核,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50%,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数量进行录取,若被录用者放弃,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顺次录用。
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且符合其他相同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经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按考生所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在不超过岗位数的情况下,可在相同专业岗位间进行调剂。
七、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费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且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重点考核适应性、工作能力、效果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人员待遇
(二)在聘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院规院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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